摘 要 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《生物课程标准》是新世纪我国初中生物学教学的第一指导性文件。它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《生物教学大纲》相比,在许多方面有新的突破。本文着重对《生物课程标准》和《生物教学大纲》在课程目标、内容和体系方面进行比较。
新中国成立以来,我国教育部(教育委员会)先后颁布过多个生物教学大纲。1952年以苏联的生物学大纲为蓝本,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《中学生物学教学大纲(草案)》。1963年5月,教育部颁布了《全日制中学生物教学大纲(草案)》,1978年,教育部颁布了《全日制学校中学生物学教学大纲(试行草案)》和《中学生理卫生教学大纲(试行草案)》。1986年底,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了《全日制生物学教学大纲》。1992年,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颁布了《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生物教学大纲(试用)》,1996年又颁布了《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生物教学大纲(供试验用)》。1994年因为实行新工时制颁布过《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生物教学大纲(试用)》的调整意见。2000年,国家教育部再次组织修订和调整。
2000年颁布的《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生物教学大纲(试用修订版)》(以下简称《大纲》是在1992年大纲(试用)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;颁布的《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生物教学大纲(试验修订版)》则是在1996年大纲(试验)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。同时,国家教育部也正式启动“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”,并在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(试行)》的指导下,开始《生物课程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的研究和制定工作。和过去的教学大纲相比,现行的2000年《大纲》在很多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,并成为向《标准》过渡的大纲。但《标准》和《大纲》在各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。
1 《标准》和《大纲》在课程目标方面的比较
课程目标是生物学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,它指导和制约了学校的一切教学活动。《标准》和《大纲》提出的课程目标相比较,主要变化见表1(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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