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对当前知识型经济到来所带来的挑战,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认识到,要保持香港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,就必须培育优秀的人才,并提高青年一代在创意、适应力和多元技能方面的意识。于是,香港政府拨款50亿港元,于1998年1月2日正式设立香港优质教育基金。
一、优质教育基金资助的范围及要求
(一)资助项目的范围
1.资助香港范围内社会各界所提出的基础教育范围,即幼稚园、小学、中学及特殊教育内,值得推行的、非牟利的、创新而有意义的教育计划。
2.资助上述教育计划成功经验得以推广到学校、校长、教师和学生。
(二)资助项目的要求
1.计划特质:必须理念清晰、目标明确、见解独特、构思完整、可行性高、可提升学校文化及人的素质。
2.促进教师和学校的专业发展:包括如何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等的设计。
3.符合成本效益:密切结合预期成果、受惠学生人数及活动规模设计。计划完结后其活动尚可以延续。
4.其他:对其他学校的适用性以及加以推广实行的程度的思考;与其他机构,如学校、专业学校、志愿团体、商界等合作的安排;对引进家长、办学团体、商界的注资等其他资源的说明,以及申请机构以往举办类似活动的业绩等。
(三)基金将会资助推广计划的主要类别
1.促进有效学习的计划:包括以提高学校教与学为目标的先导计划或试点研究。如学科课程、学习与思考技巧、专题研习、课程统整、特殊教育课程等。
2.推广均衡教育的计划:旨在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群、美各方面的发展,包括各种非正规及非正式的学习活动。如音乐、体育、文娱活动、学术性课外活动、学生成长及辅导计划等。
3.施行校本管理的计划:有助于学校实施校本管理。如家校合作、教职员培训、提升教学效能的学校改善工程,以及各种校本管理模式计划等。
4.探索教育课题的计划:旨在研究改善学校教育质量,与教育有关的特别课题及问题。如学校聘职权、制定表现指标、有效学校管理及校本行动研究等。
5.应用资讯科技的计划:旨在鼓励教学上广泛应用资讯科技以提高学习效能。如电脑辅助教学、电脑网络、教学软件制作、多媒体学习中心及应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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