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行《大纲》
知识方面:
1)初步获得生物的生活习性、形态结构、生理功能、分类遗传、进化和生态等基础知识,了解这些知识在生产、生活中的应用
2)初步获得人体形态结构、生理功能和卫生保健的基础知识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
能力方面:
1)能够对生命现象进行观察、记录、整理和报告
2)能够正确使用生物实验中常用工具和仪器,具备一定的生物实验操作技能
3)初步学会科学探究的一般方法,能够运用所学知识、技能分析和解决一些身边的生物学问题
4)初步具有进一步获取课本以外的生物学信息的能力
思想情感方面:
1)热爱大自然,热爱生命,形成保护生物多样性、保护环境的意识,增强爱国主义情感
2)乐于探索生命的奥秘,具有一定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
3)初步形成生物学的基本观点,受到辩证唯物主义教育,能够以科学的态度去认识生命世界
《标准》
知识:
1)获得有关生物的结构层次、生命活动、生物与环境、生物进化以及生物技术等生物学基本事实、概念、原理和规律的基础知识
2)获得有关人体结构、功能以及卫生保健的知识,促进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展
3)知道生物科学技术在生活、生产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
能力:
1)正确使用显微镜等生物学实验中常用的工具和仪器,具备一定的实验操作能力
2)初步具有收集和利用课内外的图文资料及其他信息的能力
3)初步学会生物科学探究的一般方法,发展学生提出问题、做出假设、制定计划、实施计划、得出结论、表达和交流的科学探究能力。在科学探究中发展合作能力、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
4)初步学会运用所学的生物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某些生活、生产或社会实际问题
情感态度与价值观:
1)了解我国的生物资源状况和生物科学技术发展状况,培养爱祖国、爱家乡的情感,增强振兴祖国和改变祖国面貌的使命感与责任感
2)热爱大自然,珍爱生命,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意义,提高环境保护意识
3)乐于探索生命的奥秘,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,一定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
4)关注与生物学有关的社会问题,初步形成主动参与社会决策的意识
5)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,确立积极、健康的生活态度
突破
和《大纲》相比,《标准》首次:
1)不仅要求获得“生物的生活习性、形态结构等知识”,还要求“生物技术”等基础知识
2)不仅要求知道知识的应用,而且要求知道“可能产生的影响”
3)不仅提出“促进生理健康发展”,还提出“促进心理健康发展”
4)不仅提出“知道生物科学技术在生活、生产中的应用”,还提出“在社会发展”中的应用。
这些变化表明,《标准》比《大纲》更加关注知识的更新,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,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。充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生物学课程价值
和《大纲》相比,《标准》首次:
1)不仅提出“科学探究的一般方法”,而且明确而完整地提出“科学探究”的内涵,并进一步提出发展合作能力、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
2)不仅要求“分析和解决一些身边的生物学问题”,而且要求“分析和解决某些生活、生产或社会实际问题”
这些变化表明,《标准》比《大纲》更加强调科学探究在生物学教学中不可替代的作用,力图切实发展科学探究的能力,并以此推动学习方式的改变。同时,《标准》不像《大纲》那样,仅仅关注学生解决“身边生物学问题”,仍然未能摆脱学科中心的束缚;《标准》则要求“分析和解决某些生活、生产或社会实际问题”,强调了学科间的综合、强调了更多地关注生活、关注社会实际问题
和《大纲》相比,《标准》首次:
1)明确提出“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意义”
2)明确提出“初步形成主动参与社会决策的意识”
3)明确提出“确立积极、健康的生活态度”
这些变化表明,《标准》比《大纲》更加强调“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意义”的重要性;突出“主动参与社会决策的意识”是培养公民素养的重要组成要素,是义务教育性质决定的;“积极、健康的生活态度”是学会健康生存的必要前提,是义务教育的目标之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