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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申报要求
各省(区、市)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,按省级评选的排序向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申报和推荐。
申报材料包括:申报书、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2份。原始材料(活动记录、照片、录像等)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上报,涉及的活动记录、调查问卷等数量较多的,提供几份比较典型的即可,不需全部提交。
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,且申报书不能与活动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,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。
5、展示
经评委会评审,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全国比赛期间展示。
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,以省(区、市)为单位统一布展。每项活动一块展板,展板尺寸为:宽95cm,高150cm。展板由组委会提供,展示内容由各省(区、市)提前制作,由各代表队领队带到现场布展。
6、表彰和奖励
创新大赛评委会从入选展示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,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%,二等奖35%,三等奖50%。一等奖中将评出10个优秀科技实践活动,即“十佳优秀科技实践活动”,并奖励奖金若干。
二、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
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,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人类生产、生活情景。
1、申报者
创新大赛举办当年4月1日之前,凡年龄为5-14周岁的少年儿童,独立完成相应科幻画作品,均可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。
2、参赛作品
(1) 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:油画、国画、水彩画、水粉画、钢笔画、铅笔画、蜡笔画、版画、粘贴画、电脑绘画等。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,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。
(2)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(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)。作品要求干净、整洁。
(3) 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,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。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。
(4)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,违者一经发现,将被取消资格。
(5)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:
出现科学性错误的;
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;
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;
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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